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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拆迁纠纷引发刑事立案争议:八旬老人申请检察监督,要求彻查强拆暴力事件

来源:未知 编辑:zyl4517 时间:2025-09-09
导读: (南通,2025年8月23日) 2008年一场凌晨强拆引发的暴力冲突,历经17年仍未获法律定论。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八旬老人张明桂、徐汇萍通过法律途径,向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要求对公安机关此前撤销的刑事案件重新立案侦查,并指控当
 
 
(南通,2025年8月23日)  2008年一场凌晨强拆引发的暴力冲突,历经17年仍未获法律定论。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八旬老人张明桂、徐汇萍通过法律途径,向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要求对公安机关此前撤销的刑事案件重新立案侦查,并指控当地公安、街道办等多部门涉嫌渎职、伪造文书等违法行为。
 
事件回溯:162人强拆致家庭悲剧,刑事立案遭撤销引质疑
 
据张明桂之子张玉良陈述,2008年3月29日凌晨0时45分,162名身份不明人员闯入其位于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桃园村50号的住宅,对张明桂一家五口实施殴打,并强行推倒房屋。张玉良称,涉事方为华亚拆迁公司人员,暴力行为导致其父母重伤,家中财产被洗劫一空。案发当日,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曾出具《立案通知书》(公崇字[2008]第[2668]号),但后续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撤案,引发申请人强烈不满。
 
“公安机关撤案没有任何书面说明,我们至今未拿到撤案理由。”张玉良表示,案件涉及故意伤害、抢劫、毁坏财物等多重罪名,且存在警方涉嫌伪造训诫书、滥用职权参与强拆等行为,但法院以“拆迁属政府行为”为由拒绝受理起诉。
 
法律争议焦点:程序合法性存疑,责任主体亟待厘清
 
1. 拆迁程序合法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合法拆迁需经政府征收决定并公示补偿方案。申请人质疑,若拆迁未经法定程序,华亚拆迁公司及相关部门或涉嫌违法强拆。张玉良称,2015年过渡房再次遭强拆时,家属住院期间财物仍被洗劫,进一步加剧矛盾。
2. 公安机关撤案行为合法性申请人援引《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要求检察机关对撤案决定进行监督。法律界人士指出,若公安机关未充分审查证据(如伤情鉴定、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即撤案,可能涉嫌渎职。
3. 基层执法乱象申请人列举多项指控:狼山派出所伪造训诫书、违规拘留;民警胡毅宁被指提前蹲守强拆现场,事后“善后”;非法拘禁徐汇萍达50天等。若查实,相关责任人或面临滥用职权、伪造文书等刑事追责。
 
社会呼吁:司法透明与程序正义成焦点
 
此案引发公众对拆迁纠纷中司法救济渠道畅通性的关注。法律专家表示,若政府主导的拆迁项目存在程序瑕疵,公民可通过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途径维权;但若基层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或滥用职权,则需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17年未解的案子,暴露出拆迁矛盾中的程序漏洞与权力监督难题。”公益律师李新德指出,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多方利益博弈,唯有通过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才能保障公民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最新进展:家属申请检察监督,要求重启侦查
 
目前,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已收到《立案监督申请书》。申请人呼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责令公安机关说明撤案理由,并彻查强拆事件中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
 
附:申请人核心诉求
 
1.对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对公崇字[2008]第[2668]号案件的立案决定,继续立案侦查;对老百姓一个交代。
2. 追究华亚拆迁公司及相关人员故意伤害、抢劫、毁坏财物等刑事责任;
3. 查处狼山派出所伪造法律文书、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
4. 对2015年过渡房强拆事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本文基于申请人陈述及公开法律文书整理,案件进展将持续关注。)
 
新闻背景链接
 
- 《刑事诉讼法》第113条: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撤案行为有监督权。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征收需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记者观察:拆迁纠纷中的“程序正义”如何落地?此案或成检验基层法治化进程的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zyl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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