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聚焦湖南益阳:虚假诉讼非法侵占他人利益为哪般
来源:百姓 编辑:京媒快评 时间:2026-04-15
导读:
近日,媒体接到举报,湖南益阳市沅江南大冷冻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冷冻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桂林指控沅江市人民法院法官,南大冷冻公司破产诉讼主审法官万兴武、沅江市人民法院法官,南大冷冻公司与他(金桥)公司合同土地转让纠纷诉讼主审法官余清香、
近日,媒体接到举报,湖南益阳市沅江南大冷冻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冷冻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桂林指控沅江市人民法院法官,南大冷冻公司破产诉讼主审法官万兴武、沅江市人民法院法官,南大冷冻公司与他(金桥)公司合同土地转让纠纷诉讼主审法官余清香、沅江市桔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南大冷冻公司特别授权法律顾问肖延清、湖南天见律师事务所律师,南大冷冻公司破产清算资产管理人罗劲松、被指控人徇私枉法,勾结串通,伪造证据,虚假诉讼,非法将南公司破产,利用法律强制力实施利益侵占。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和法律原则,虚假诉讼,竟然以123.6万元个人借条充当债权,枉法裁定资产4569.47万元的南大冷冻公司破产,并把公司资产及个人财产瓜分殆尽。事实如下:
万兴武,作为法官,见利忘义,漠视律法。违反民事不告不理法律原则,非法途径获取证据,暗箱操作,自我诉讼。打时间差制作法院通知,使指控人无法提出异议。违反诉讼程序,不让指控人(当事人)到庭。既无原告也无被告。不做调查,不核实资产债务。完全违反《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2条第二款之规定,枉法裁定公司破产。
非法侵占之冰山一角迹象:债权人会议记录文件上,显示有万兴武签名的“万兴武10万”。
余清香,受理南大冷冻公司告他公司(金桥公司)违约不给付800万元土地出让金一案,漠视法律,违反法庭纪律,随心所欲,视法庭审理为儿戏,接打电话。徇私枉法,伙同指控人(原告)代理人罗劲松勾结被告代理人,沆瀣一气,事事偏袒,充当被告方利益的代理。利欲熏心,明知公司经济完全由资产管理人和法庭掌控,却仍在第二次庭审故意不作判决的情况下,向指控人索要4万元再次开庭费和2万元为被告法人签名鉴定费。
余清香胆大妄为,与罗劲松勾结,在法律文书上冒签指控人名字。未获取巨额利益,余清香竟然以“七日内未预交受理费”为由,撤回起诉。继而实施假拍卖,以28万元价格将宗地让原土地受让人(土地受让人黄逸华后被入刑11年)拍得,致使指控人公司真金白银的800万元土地资产贬值灭失,促其缩小公司资产,达到将公司破产之目的。
肖延清,为谋利益不择手段,拿着公司的薪金,却还通过李海南强行索要了指控人3万元办案费用。由于土地受让人违约不给付土地转让金,造成公司资金短缺,致使公司新厂建设拖欠工程款约150万元。紧要关头,肖延清歹心遂起。作为法律顾问,肖延清不但不为公司排忧解难,反而哄骗指控人把企业破产获得补偿,对指控人说:“你60多岁了,儿女又不在身边,只有破产好,破产重组,你的发明专利可以拿股份,还可以起诉黄逸华给付土地出让金,你只要搞点欠条来,尽量搞大一点,我替申请破产,并由我负责向法院领回50%的公司资产给你。” 遂找人制作合计123.6万元借条充当债权。随后,勾结法官万兴武,虚假诉讼,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与此同时,肖延清伙同郭辉策划经济纠纷诉讼,伪造合同和法律文书,假冒指控人签名,自我充当被告,将指控人公司新厂88.95万元土地及646万元机器设备,共计734.95万元,通过“法庭调解”吞噬殆尽。肖延清谋利无所不为,将丘伟程20万元债权,伪造65万元欠条,从中获利。罗劲松,在法官万兴武的操作下,竞得南大冷冻公司资产管理人资格。利令智昏,罗劲松伙同银行工作人员伪造农发行沅江支行500万元债权向法院举债。无中生有,虚构共华建设工程欠款635.70万元,员工工资36.85万元;恶意将他公司欠款100.6万元登记计作南大冷冻公司债务;登记周均强工资欠款3万元,债权97万元。与此同时,646万元设备被灭世不计作公司资产;800万元的土地,低价评估,假拍卖,以28万元价格送给原受让人;共华新厂市值过1000万元的厂房,罗劲松买通评估公司,将房产评估成163.09万元。
更有甚者,指控人个人270平方米已装修完好的别墅、5间门面,花园、围墙等设施齐全,价值350多万元的住宅及财产低价拍卖,所得133万元不知所踪,12年拒不退还。
罗劲松与万兴武狼狈为奸,低价评估,非法处置,恶意灭失缩小公司资产,伪造债权,虚构债务,疯狂扩大公司债务。将4569.47万元公司实际资产缩小成441.256万元,将公司实际债务386.992万元债务扩大为1424.199万元。造成资不抵债假象,实施公司破产。
罗劲松利用资产管理人身份和权力,伪造周志浩等14人工资表,合计66.727万元,让周志浩以20%比列拿走13.6万元。是时指控人早已住在广州女儿家,公司账上没有66.727万元现金,罗劲松遂伙同周志浩持此假工资表向南大派出所报案,举报指控人避债外逃。使指控人被广州市公安局羁押4天,后又由沅江公安局从广州押回羁押一个月。并打电话通知指控人女儿从广州赶回沅江,交1万元从看守所回沅江领人。简直丧尽天良。
关于以上指控案件,媒体将持续关注,并做追踪报道
2026年4月15日
万兴武,作为法官,见利忘义,漠视律法。违反民事不告不理法律原则,非法途径获取证据,暗箱操作,自我诉讼。打时间差制作法院通知,使指控人无法提出异议。违反诉讼程序,不让指控人(当事人)到庭。既无原告也无被告。不做调查,不核实资产债务。完全违反《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2条第二款之规定,枉法裁定公司破产。
非法侵占之冰山一角迹象:债权人会议记录文件上,显示有万兴武签名的“万兴武10万”。
余清香,受理南大冷冻公司告他公司(金桥公司)违约不给付800万元土地出让金一案,漠视法律,违反法庭纪律,随心所欲,视法庭审理为儿戏,接打电话。徇私枉法,伙同指控人(原告)代理人罗劲松勾结被告代理人,沆瀣一气,事事偏袒,充当被告方利益的代理。利欲熏心,明知公司经济完全由资产管理人和法庭掌控,却仍在第二次庭审故意不作判决的情况下,向指控人索要4万元再次开庭费和2万元为被告法人签名鉴定费。
余清香胆大妄为,与罗劲松勾结,在法律文书上冒签指控人名字。未获取巨额利益,余清香竟然以“七日内未预交受理费”为由,撤回起诉。继而实施假拍卖,以28万元价格将宗地让原土地受让人(土地受让人黄逸华后被入刑11年)拍得,致使指控人公司真金白银的800万元土地资产贬值灭失,促其缩小公司资产,达到将公司破产之目的。
肖延清,为谋利益不择手段,拿着公司的薪金,却还通过李海南强行索要了指控人3万元办案费用。由于土地受让人违约不给付土地转让金,造成公司资金短缺,致使公司新厂建设拖欠工程款约150万元。紧要关头,肖延清歹心遂起。作为法律顾问,肖延清不但不为公司排忧解难,反而哄骗指控人把企业破产获得补偿,对指控人说:“你60多岁了,儿女又不在身边,只有破产好,破产重组,你的发明专利可以拿股份,还可以起诉黄逸华给付土地出让金,你只要搞点欠条来,尽量搞大一点,我替申请破产,并由我负责向法院领回50%的公司资产给你。” 遂找人制作合计123.6万元借条充当债权。随后,勾结法官万兴武,虚假诉讼,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与此同时,肖延清伙同郭辉策划经济纠纷诉讼,伪造合同和法律文书,假冒指控人签名,自我充当被告,将指控人公司新厂88.95万元土地及646万元机器设备,共计734.95万元,通过“法庭调解”吞噬殆尽。肖延清谋利无所不为,将丘伟程20万元债权,伪造65万元欠条,从中获利。罗劲松,在法官万兴武的操作下,竞得南大冷冻公司资产管理人资格。利令智昏,罗劲松伙同银行工作人员伪造农发行沅江支行500万元债权向法院举债。无中生有,虚构共华建设工程欠款635.70万元,员工工资36.85万元;恶意将他公司欠款100.6万元登记计作南大冷冻公司债务;登记周均强工资欠款3万元,债权97万元。与此同时,646万元设备被灭世不计作公司资产;800万元的土地,低价评估,假拍卖,以28万元价格送给原受让人;共华新厂市值过1000万元的厂房,罗劲松买通评估公司,将房产评估成163.09万元。
更有甚者,指控人个人270平方米已装修完好的别墅、5间门面,花园、围墙等设施齐全,价值350多万元的住宅及财产低价拍卖,所得133万元不知所踪,12年拒不退还。
罗劲松与万兴武狼狈为奸,低价评估,非法处置,恶意灭失缩小公司资产,伪造债权,虚构债务,疯狂扩大公司债务。将4569.47万元公司实际资产缩小成441.256万元,将公司实际债务386.992万元债务扩大为1424.199万元。造成资不抵债假象,实施公司破产。
罗劲松利用资产管理人身份和权力,伪造周志浩等14人工资表,合计66.727万元,让周志浩以20%比列拿走13.6万元。是时指控人早已住在广州女儿家,公司账上没有66.727万元现金,罗劲松遂伙同周志浩持此假工资表向南大派出所报案,举报指控人避债外逃。使指控人被广州市公安局羁押4天,后又由沅江公安局从广州押回羁押一个月。并打电话通知指控人女儿从广州赶回沅江,交1万元从看守所回沅江领人。简直丧尽天良。
关于以上指控案件,媒体将持续关注,并做追踪报道
2026年4月15日

本网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作者或当事人或单位核实并作出真实性承诺,提醒读者谨慎甄别。本文立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仅作为呼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并依法依规核实相关内容,有理有据处理善后。
此文于2026年4月15日于北京发布于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编辑:京媒快评
责任编辑:京媒快评
上一篇:37家省内外优质家政企业招聘“吕梁山护工”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社会资讯
最新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