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拆迁补偿严重“缩水”村民维权无果!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双墩村大房小区居民王天飞实名反映新盛街道在2022年拆迁补偿过程中,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悍然实施暴力强拆,造成王天飞家属严重人身损伤,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恶性事件。事情发生后,王天飞多次向上级有关单位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直到现在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据王天飞反映:其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显示建筑面积为325.62平方米,但新盛街办事处给出的拆迁补偿面积却是230平方米,两者相差95平方米;在计算拆迁补助时,周边地区拆迁补偿标准15000元/平方米,而新盛街道办事处给出的补偿标准却是3600元/平方米,每平米拆迁补偿相差11400元。
王天飞不知道这些拆迁补偿资金大幅“缩水”的原因在哪里,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公正却是自己应该做的。于是,反映人对违法的拆迁“补偿标准”提出异议,要求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尽管负责“拆迁工作人员”十多次上门逼其在空白的“拆迁协议”签字,反映人却向“拆迁工作人员”宣传相关法律,对拒绝签字申明理由。
2023年5月16 日,对王天飞来说是一个终生难忘的日子。在被拆迁人未依法得到赔偿的情况下,新盛街道办事处“拆迁工作人员”纠集一批来历不明的人,开着拆迁机械,强行拆迁反映人的房屋。王天飞及其家属必然地阻止其非法行径,却遭到这些人蛮横无理的人身攻击。家属王金兰不幸被“拆迁工作人员”打伤,王天飞为保护伤者到医院急救,不得已离开强拆现场。耗尽反映人几十年心血建起的房屋,被 “拆迁机械”一并无情地摧毁。
接到王天飞的实名反映后,我们于2024年3月、8月将材料及时反映给当地市区两级政府,而当地政府对被拆迁村民反映的问题敷衍、推诿,迟迟不予调查核实,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该市信访局的一位领导对我们说:“你们不用调查了解了,王天飞的事情已经处理结束了,王天飞已经签过息访停诉协议书了”。随后经过王天飞说签这个息访停诉协议书是在不之情的情况下,被当时协调处理暴力强拆导致其妻子受伤时,在协调赔偿时受蒙蔽签下的协议,当时签的协议是赔偿其妻子的医疗费用,与我所反映的诉求不是一回事。
针对城镇房屋拆迁中补偿标准较低、补偿计算方式不合理、补偿分配不公平、拆迁程序被破坏等问题,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规范城镇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王天飞的房屋已纳入城市规划区,依照中纪办(2011)8号《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纪检部门应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公平补偿。
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双墩村大房小区居民王天飞在被拆迁过程中,拆迁赔偿款严重“缩水”的原因是什么?为何补偿款与房产证的实际面积不符?为何欺骗当事人签下息访停诉承诺协议?相关职能部门推诿、敷衍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背后说明了什么?王天飞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天飞的诉求是:按照房产证325.62平米面积重新计算拆迁款,参考2022年扬州当时的房价,至少15000一平,为此,强烈要求补足两部分的差价,一是230平米的差额为:230乘以3600元等于828000元,二是缩水部分的差额为:95乘以10500元等于997500元,两项合计为:1825500元。
扬州市邗江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企图通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手段,恣意侵犯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此行为完全背离了党员干部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甚至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这个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不仅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的公平正义,也严重影响当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邗江区政府征地拆迁过程中必须坚守法治底线,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只有强化法治意识、完善补偿机制、加强沟通协商、强化监督问责,才能构建更加和谐、法治的征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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